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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二期)采购及安装集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开采时间:2025-11-21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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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 收 货 地: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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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详情

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二期)采购及安装集成

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二期)采购及安装集成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苏州市;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2、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内容

最高限价(万元)

2025-GF-01标

包含但不限于:新建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完整的5MW光伏电站(其中1MW为一期2.5MW基础上的增容,4MW为新增)及光伏并网后两年期的运维维保等。

1830.77

3、服务期限: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1日;

并网发电时间:2026年8月30日;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

工程运维日期:2026年8月30日-2028年8月30日。

建设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213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单位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服务期的调整。

4、上述内容仅供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参考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承装类三级及以上,且承修类三级及以上,且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注:上述资质要求中的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是指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证领取和延期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换证以后的资质要求。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证领取和延期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原承装(修、试)类四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设施许可证在过渡期内的,仍可继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3.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已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业绩装机容量累计不少于20MW及以上,其中10KV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并网施工业绩不少于2个。(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若无法体现,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等材料加以佐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出售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2室。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请通过转账或银行柜面缴存现金的方式入招标人账户,缴存成功后凭银行回单原件或现金缴款单原件至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2室购买招标文件,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阊支行

账户:465079593409

5、投标单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6、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3)银行回单;

(4)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完成信息注册截图。

7、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满3家(不含)时,将重新招标。

注:本项目提疑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请有兴趣参与本项目投潜在投标人尽快购买招标文件。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2月17日 9:0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5年12月17日 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5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明确事项

1、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采购招标”-“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如供应商注册中有何疑问,请咨询:4009980000。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5、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

6、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公告发布具体内容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为准。

九、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3楼1312室

联系人:高工

电话:0512-69899999-9198

邮箱:zhaobiaobu@sz-mtr.com

十、项目监督

监督电话:0512-69899165

监督邮箱:jhczyjyzx@sz-mt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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