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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墙售电、零碳产业园、绿电直连等 国家能源局最新答复!

2025-07-28 10:573040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对“关于让民营企业参与能源产业体系建设的建议”、“关于探索“源网荷储”直供电形式推动零碳产业园建设的建议”和“关于加快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供新模式落地助力湛江临港经济区打造国家级进出口产业园区的建议”等问题的答复。

关于明确民企参与重点能源项目的地位,以竞争性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主体,文件明确,国家能源局将配合有关部门扎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推动落实落细支持保障措施,强化能源领域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法治保障。加强对《若干举措》宣贯,持续破除各级各类市场准入壁垒,推动能源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

关于加快“隔墙售电”政策实施,支持新能源企业参与电力交易市场,文件明确,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持续优化全国统一电力市场顶层设计,鼓励各地开展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创新,推动包括分布式光伏在内的各类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持续推动配电环节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激活配电侧活力,提高系统灵活调节能力,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利用水平。

关于开展绿电直连,文件明确,下一步将持续深化配电机制创新,不断拓展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模式,推动智能微电网等配电环节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激活配电侧活力,提高系统灵活调节能力,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利用水平。

关于推动零碳园区建设,文件明确,下一步将按照“谋划一批、建设一批、运行一批”的总体安排,支持有条件地区开展零碳园区建设,加强政策、资金、技术和要素保障,有力支撑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和重点产业深度脱碳。

关于共建共享“离岸绿电直供基地”,构建粤澳能源协同供给新体系,文件明确,规划建设海上零碳能源岛方面,海上能源岛集合风能、太阳能、海洋能等多种海上可再生能源开发,依托自然岛屿或人工岛屿(海上平台),集电力送出、氢氨醇制备、储能、海水淡化、运维母港等多种功能,是具有海上能源资源供给转换枢纽特征的一体化综合性能源基地,能够实现海上可再生能源的高效低成本稳定送出、转化或利用,具有广阔发展前景。

下一步,我们支持依托海上风电项目,探索建设海上能源岛等新模式新业态,推动海上风电与制氢氨醇、海洋油气、海洋牧场、海水淡化等多种海洋业态融合发展,提高海洋经济价值,为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贡献新能源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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