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持续做好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根据现阶段江苏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工作需要,市场运营机构应增加了日前、实时市场重要断面及过江通道的96点潮流信息、断面约束、阻塞情况、节点电价中的电能量价格和阻塞价格、海上风电、陆上风电月度结算均价、中长期市场交易加权均价及现货实时市场统一结算点算术均价等多项信息披露内容。
详情如下:
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持续做好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苏电力交易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依据《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国能发监管〔2024〕9号,以下简称《基本规则》)等文件要求,我办于2025年印发了《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今年,部分市场经营主体通过厂网联席会、市场管理委员会、信息披露座谈会提出新的信息诉求。为进一步增强市场透明度,做好电力现货市场衔接,结合运行实际,经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增信息披露主要内容
根据现阶段江苏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工作需要,市场运营机构应增加以下信息披露内容。具体信息及披露时间节点详见下表。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江苏电力交易中心要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主体责任,以电力交易平台为基础,认真履行市场信息管理和发布职责,及时将新增内容纳入信息披露平台。省电力公司相关部门和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应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数据交互、信息衔接等工作,全力服务好江苏电力市场运行需要。
(二)切实加强规范管理。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和《基本规则》要求,加强信息披露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规范信息披露标准数据格式,及时、高效、客观和准确地披露各环节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打造公平电力市场。
(三)持续提升信息服务。电力市场信息披露是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基础。各单位要主动增强服务意识,持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不断完善细化披露内容。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应进一步优化信息披露平台功能,按期对各市场成员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作出评价,评价结果报江苏能源监管办,并适时向市场成员公布。
本通知明确的信息内容,请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首次披露工作。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持续加强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常态化监管,对信息披露不完整、故意遗漏或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等行为依法依规采取监管措施,维护公平公正电力市场秩序。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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