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电池退役回收再利用,迎来重大政策调整。“梯次利用”作为监管概念已被彻底终结。
7月30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废止和修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相关政策标准以及规范有关行业活动的公告】(2026年 第20号)(下称“公告”),宣布废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中“梯次利用”有关条款;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整体或经过拆分、重组、装配等相关工艺,以电池包、模块、单体等形式用于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100kWh以上储能系统、移动电源、玩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的领域。
同时,《公告》还宣布将100家此前获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业内称“白名单企业”)中的“梯次利用”企业移除白名单。这也意味着,真正符合白名单的企业从之前的156家(含梯次利用+再生利用)锐减到48家,移出比例达67.6%。
据电池中国观察,此次对退役电池的管理,在监管逻辑上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管产品而非管概念:不再区分“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企业,所有利用废旧动力电池生产的产品,被统一纳入一般“电池生产”监管框架,执行同一质量标准。决定电池能否再入市的是产品安全质量,而非是否贴有“梯次”标签。
从动力电池行业的长远影响来看,梯次利用将不再被允许,而过去几年擦边“梯次利用”,实则通过简单拆分重组的小作坊模式,将失去生存空间,废旧电池资源将加速向有技术实力的头部企业集中,合规成本高但不降低标准的正规企业将不再吃亏。
从“鼓励探索”到“全面废止”
梯次利用为何会走到这一步?
实际上,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最开始是国家鼓励的产业方向。
早在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曾明确提出“加强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当时这一政策的出发点,在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因为动力电池退役时,通常仍剩有较大的剩余容量,直接报废拆解会造成较大浪费。
2016年,国家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第一版),提出“先梯次、后再生”的理念,鼓励尽可能延长电池使用寿命。梯次利用被作为资源高效利用的方向予以引导。
2018年,国家工信部发布第一批5家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均为再生利用),标志着锂电行业“白名单”制度正式启动;随后,2019年工信部修订规范条件,增加了梯次利用相关要求和公告企业类型,将企业分为“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两类,白名单开始纳入梯次利用企业。
然而,从2021年开始,政策关于“梯次利用”的指引开始转向。
2021年,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随后,工信部发布的《规范条件(2024年本)》,明确“梯次利用电池不得用于电动自行车”等领域。
2025年年底,国家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综合利用”仅指拆解、破碎、分选、冶炼等资源化利用活动,不再包含“梯次利用”概念。这是从法规层面取消“梯次利用”概念的关键节点。
直到今年7月底,“梯次利用”概念则被从政策层面完全取消。
可以看出,早2012年到2019年期间,梯次利用被作为政策鼓励引导方向,从2019年到2024年,属于梯次利用规范管理阶段;从2025年开始,梯次利用逐渐被政策纳入清理阶段。
究其原因,主要是“梯次利用”路线开始走偏,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安全风险和财产损失。
国家工信部解释称,过去“梯次利用”这个标签,在某种程度上被市场模糊理解,好像这类产品因为是“二手”的,就可以在性能和安全上打些折扣;一些企业也借机将未经充分检测、简单翻新的电池,以“梯次”名义推向市场,甚至违规用于电动自行车等高风险领域,给行业及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质量乱象和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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