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西昌电力、乐山电力、四川能投发展等三家企业发布了关于执行调整四川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公告。
公告均显示,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月25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6]255号),计划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
西昌电力公告称,本次电价政策执行后,全年居民生活用电类别销售均价将有所降低,对公司2026年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经初步测算,本次电价政策执行预计减少公司2026年度净利润约270万元。该测算仅为初步测算数据,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2026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乐山电力公告称,由于居民阶梯的用户夏季第一档电量、第二档电量分别增加80度、100度,降低第三档占比,7-9月居民销售均价将有所降低;全资子公司乐山川犍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居民用电价格须按照四川电网标准或水平执行,居民销售均价下降。对公司经营业绩会产生影响,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2026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四川能投发展公告称,本次居民阶梯电价政策调整执行后,全年居民生活用电类别销售均价将有所降低,对本公司2026年度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最终影响金额以本公司202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
四川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1.调整夏季居民月阶梯电量。全省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的用户夏季(7-9月)第一档电量为0-260度,第二档电量为261-460度,第三档电量为460度以上;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的家庭,阶梯电量基数同步调整。阶梯电价标准及其他月份分档电量维持不变。
2.推动全省居民用电同价。各电网企业供区内现行居民电价标准高于四川电网或分档电量低于四川电网水平的,统一按四川电网相关标准或水平执行。
3.建立月阶梯电量结转制度。自2027年1月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的用户未使用完的第一档、第二档电量逐月滚动结转至年内后续月份对应阶梯档位,年末清零。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增加的阶梯电量纳入结转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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