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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工作指引5.0版:绿电直连项目按照用户侧身份参与现货市场

   2026-09-02 北极星火力发电网 118 0
核心提示:新疆电力交易中心转发新疆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工作指引5.0版》的通知,其中提到,参与新疆电力现货市场的发电侧经营主体:公用火电企业(省调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调管)以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转发新疆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工作指引5.0版》的通知,其中提到,参与新疆电力现货市场的发电侧经营主体:公用火电企业(省调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调管)以及集中式光伏、风电(含示范类、试验类、集中式扶贫类、特许权项目)以“报量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参与中长期市场的分布式光伏参与现货市场,具备条件的可按月自主选择以“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的方式,不具备条件的“不报量不报价”作为市场价格接受者;参与中长期市场的水电、生物质发电、综合利用项目(含余热余气余压发电、燃气发电等)、光热项目以“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自备电厂、非市场化水电等根据现货市场建设情况逐步参与;直流配套火电、新能源项目暂不参与新疆现货市场。

参与新疆电力现货市场的用电侧经营主体:符合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批发用户、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以“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兵团、增量配电网等区域用户的偏差电量按照现货市场价格结算。

参与新疆电力现货市场的新型经营主体:现阶段,独立储能以“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具备条件后统筹考虑电网安全及电力平衡、新能源消纳需求等情况对独立储能充放电曲线开展优化。逐步推动独立储能按照“报量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并自主申报运行日的充放电意向时段。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作为整体按照用户侧身份参与现货市场。现阶段,绿电直连项目按照用户侧身份参与现货市场。逐步推动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现货市场。虚拟电厂根据聚合资源类型可分为“电源型”与“负荷型”。“电源型”虚拟电厂“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负荷型”虚拟电厂参照售电公司、批发用户“报量不报价”参与现货市场,具备条件后推动“负荷型”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

现阶段,调频、备用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电能量市场分开独立运行。具备条件时,调频、备用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电能量市场联合出清。现货市场运行期间,通过电能量市场机制实现系统调峰功能,原则上不再设置与现货市场并行的调峰辅助服务品种。

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按照系统实际运行需求留取合理的调频和备用容量。

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而产生的新增损益,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日前现货市场交易按日组织,每个自然日组织次日96个时段(00:15~24:00,15分钟为一个时段)的日前交易。具备条件后,逐步推动实现每日组织次日288个时段(00:05-24:00,5分钟为一个时段)的日前交易。

具备条件后,逐步推动用户侧经营主体以“报量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批发用户、售电公司原则上按出清节点申报自身分段量价曲线,申报的最大电力需求不得超出用户报装容量。售电公司和批发用户“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时,其申报的分段价格曲线作为日前现货市场出清计算的依据,申报曲线应满足如下要求:

1.第一段起始负荷为0兆瓦,每一段报价的起始负荷应等于上一段报价的结束负荷,相邻出力区间衔接点对应报价属于前一出力区间报价,最后一段报价终点对应的电力作为用户的最大用电需求。

2.随着电力负荷增加,每一段报价必须单调非递增。

3.报价段数不超过5段。

4.各段报价不可超过申报价格上、下限限制。

5.用户申报电价的最小单位是1元/兆瓦时。

电能量申报价格上下限为【40,650】元/兆瓦时,电能量出清价格上下限【40,750】元/兆瓦时。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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