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了,到2030年,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基本建立,到2035年,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
意见中需要用能企业注意的信息如下:
一、高载能及传统产业转型
产业转移与消纳协同:稳妥有序推动高载能产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转移,与新能源基地就地消纳协同对接;鼓励传统产业创新工艺流程,提升负荷灵活性,在热力、供暖、制冷、动力等环节更多使用新能源。
绿电直连与微电网:支持高载能企业、工业园区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新业态实现新能源就近接入,提升绿电消费水平和供电保障,相关新能源弃电不纳入统计。
二、企业参与电力市场机制
用户侧市场参与:完善用户侧参与现货市场交易机制,激发企业灵活调节潜力;电力辅助服务费用向用户侧疏导,促进系统平稳运行。
新型主体准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通过聚合、直接交易等模式参与电力市场;研究推动企业等用户主体参与跨省跨区电力市场直接交易。
价格信号传导:加快推动市场价格信号有效传导至终端用户,完善体现分时价值差异的零售市场价格机制,研究建立健全居民分时电价机制。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
算力设施协同:加强新能源与算力设施协同规划布局及优化运行,推动算力设施绿色发展。
产业链集成:支持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实现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打造绿色燃料制储输用一体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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